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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江苏农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蔡薇     发布日期: 2024-10-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为在全校研究生中激励优秀、鼓励创新,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与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协议精神和“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江苏农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决定开展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江苏农垦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励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院包括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信息管理学院。

二、参评条件

1、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记录。硕士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博士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

3、有意愿从事江苏农垦相关课题领域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

4、有江苏农垦实习实训经历、参加过江苏农垦相关课题研究者优先;

5、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三、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

1、学院推荐名额:每个学院推荐博士生不超过1人、硕士生不超过2人;

2、获奖名额:博士生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硕士生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20人,奖励金额每人8000元。

四、评选流程

(一)学院初评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农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开展初评并确定推荐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江苏农垦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连同推荐人选附件材料一并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二)学校评审

学校与江苏农垦集团共同成立“江苏农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博士生和硕士生名单。

(三)公示及表彰

学校对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备案通过后学校发文表彰获奖研究生并发放奖学金和获奖证书。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开展研究生“江苏农垦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江苏农垦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学生。

2、“江苏农垦奖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在评选、发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江苏农垦奖学金”原则上与当年校级其他研究生名人企业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请各学院、各单位在11月8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汇总表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滨江校区行政楼B310室,电子版报送邮箱:caiwei@njau.edu.cn。

联系人:蔡薇(电话:025-84395050)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江苏农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2、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江苏农垦奖学金”申请表

    3、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江苏农垦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农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