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在全校研究生中激励优秀、鼓励创新,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21〕17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考文件
本次评奖评优按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21〕175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234号文件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457号)。
二、评选奖项及参评对象
本次评选奖项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包括金善宝奖学金、陈裕光奖学金、吴毅文助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江苏山水集团奖学金、拜耳奖学金和中农立华奖学金)。
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参评对象、奖励金额及奖励人数见下表:
序号 |
奖项名称 |
奖励对象 |
奖励金额 |
奖励人数 |
1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学制内表现优异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博士生3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 |
博士生47人,硕士生107人 |
2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2017级直博生,2018级在校全日制博士生,2019、2020、2021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不参评) |
2017级、2018级: 博士生一等奖18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2000元;硕士生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 2019级至2021级: 博士生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2000元;硕士生一等奖14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 |
2017级、2018级: 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 2019级至2021级: 博士生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硕士生一等奖10%、二等奖30%、三等奖60%。 |
3 |
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 |
详见《南京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评选指南》(附件2) |
三、参评条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参见通知附件1中《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校研发〔2021〕175号文件附件1),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必须在本专业前1/2(综合成绩界定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结合研究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或科研情况、导师考核意见及研究生综合表现等自行拟定)。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参见附件1中适用于2017级、2018级研究生的《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234号文件附件2)和适用于2019级至2021级研究生的《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457号)。
2021年开始招收的科研经费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发放标准参见《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校研发〔2021〕175号文件附件2)。
3、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
参见《南京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评选指南》(附件2)。
四、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见《南京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附件4),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2。
注: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向最新一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A+和A类学科倾斜。
五、评选流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10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申报,申报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1、附件3-2);
(2)10月28日前,各学院(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信息管理学院、金融学院、理学院、渔业学院、草业学院、前沿交叉研究院不包括博士生)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在本学院内组织公开答辩、公示并填写《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4),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部;
(3)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信息管理学院、金融学院、理学院、渔业学院、草业学院、前沿交叉研究院等7个博士生人数较少的学院,每个学院推荐1名博士生候选人,参加学校组织的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学院于10月24日前上报候选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2),10月28日前学校组织博士生候选人进行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
(4)11月5日前,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11月15日前,获奖名单报教育部。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10月28日前,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并完成公示,填写《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5)、《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6),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部;
(2)11月5日前,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
(1)10月15日前,相关学院组织申报,申报者填写各类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
(2)10月28日前,各学院审核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3-7),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部(申请表中注明需要提交的附件材料一并交纸质版);
(3)11月5日前,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注意事项
1、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涉及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和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各单位务必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2、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奖项较多,任务较重,各学院、各单位务必统筹协调各类奖助学金,确保最大限度发挥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调节激励作用;
3、各类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可以兼得;
4、研究生申报奖助学金使用的所有学术成果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已经用于申请其他校级及以上奖助项目的成果不可再用;
5、所有申报者的学术成果必须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6、所有申报者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学校相关学术道德规定和学术诚信规范,一旦发现获奖者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行为,除追回已获得的奖助学金外,取消本人下一学年所有研究生评奖评优资格,导师在学术成果中署名通讯作者的,还将追究导师责任,并扣减本人所在学院下一学年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名额;
7、申报者必须仔细阅读各类申报表格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并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8、请各学院、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评审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各类汇总表必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行政北楼D402室,电子版报送邮箱:wml@njau.edu.cn。
联系人:王梦璐(电话:025-84396561)
9、申报者可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graschgzb.njau.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评奖评优相关附件。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5日
附件:
1、南京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文件汇总
2、南京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评选指南
3、南京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表格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