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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研究生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发布人:杨海峰         发布日期: 2016-09-26     浏览次数:

2016级研究生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一、申请对象及要求

已经被南京农业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因家庭经济困难(须有相关证明材料)不足以支付学校规定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的,只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遵守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并承诺正确使用贷款并按期还款者,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金额及期限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贷款期限因贷款种类而不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0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期限为6-14年。

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贷款本金和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或者逐月偿还。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根据本人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执行。

三、办理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自行选择其中一种,不能同时办理两种。

1.生源地助学贷款可由研究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到当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属于教育局)咨询办理,个别地区是直接到当地的金融机构办理。办理完成后,在新生开学报到时,将生源地受理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由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即可办理新生绿色通道,缓交学费。

2.校园地助学贷款是研究生入学之后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时可先凭借由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办理新生绿色通道,提交贫困证明复印件即可,原件本人留存,后期会提交银行办理贷款使用。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办理等学校通知,学校会同中国银行协商具体到校办理时间。

补充说明:需要在入学报到时申请学费缓交的,需提供家庭贫困证明,如在暑期已经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以用《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代替家庭贫困证明。绿色通道办理流程在新生报到时会发放相关材料说明。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