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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的通知

发布人:蔡薇     发布日期: 2024-09-1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实施办法》(校研发〔2021191号)和《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21175号)等文件,学校决定在全日制研究生中招聘一定数量的研究生担任助管,现将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学校在党政服务机构、学院、直属单位设置一定数量的助管岗位,协助承担各单位行政事务、学生咨询服务等辅助管理工作;

2、助管岗位工作量为每月不少于20个小时,津贴标准为400/月(其中,学校支付300/月,设岗单位支付100/月),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岗位津贴,工作量不达标的,按实际工作时长发放岗位津贴;

3、学校根据校内预算、各单位用人需求以及研究生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助管岗位数量,有条件的党政服务机构、学院及直属单位可自筹经费设立助管岗位;

4、短期或临时承担助管工作的研究生,岗位津贴由设岗单位自行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中非在职人员);

2、学业成绩较好,各类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4、工作踏实认真,能力突出,有责任感和进取心,并符合岗位所需其他特定条件;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6、所有研究生同一学期内助管和助教岗位不可兼报。

三、聘用程序

1、设岗单位集中申报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计划,研究生工作部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助管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要求;

2、助管岗位申请工作于研究生新生报到一周内启动。应聘研究生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提交设岗单位;

3、设岗单位对应聘研究生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4、设岗单位应在助管岗位公布之日起两周内完成选聘工作,将选聘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并在本单位内公示;

5、设岗单位与受聘研究生签订《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聘用协议书》,明确研究生承担助管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岗位要求及津贴标准等。协议书一式三份,由设岗单位、受聘研究生和研究生工作部各存一份;

6、研究生助管岗位可以一学期一聘,或者一学年一聘,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及聘用单位需求实行双向选择。设岗单位应严格做好研究生助管的管理、考核工作。

四、时间安排

1919日前,设岗单位将2024-2025学年《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计划》(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于923日前发布聘任通知,在全校公布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要求;

2923日至27日,应聘研究生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自行提交设岗单位;

3923日至27日,设岗单位对应聘研究生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与受聘研究生签订一式三份《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聘用协议书》(附件3);

4930日前,设岗单位将《南京农业大学已聘助管岗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联系人:蔡薇 联系电话:025-84395050

办公地址:滨江校区行政楼B310

电子邮箱:caiwei@njau.edu.cn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计划

2、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

3、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聘用协议书

4、南京农业大学已聘助管岗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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