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和《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发〔2014〕234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日制研究生中招聘一定数量的研究生担任助管,现将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学校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管理助理岗位。研究生助管岗位包括机关、部门和学院的行政管理助理;
2、设置管理助理岗位的机关、部门和学院要承担一部分(每人每月100元)助管岗位津贴。因学校对研究生助管专项预算经费实行限额,鼓励各用工单位自筹经费设立助管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南京农业大学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研究生);
2、应聘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必须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结合作精神,责任心强;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备受聘岗位的业务能力;身心健康。考试不及格或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不予应聘;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4、同一学年内,每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助管岗位,已经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不得再申请助管岗位。
三、聘用程序
1、用工单位集中申报2020-2021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计划,研究生工作部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助管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要求;
2、助管岗位申请工作于研究生新生报到一周内启动。应聘研究生登录OA系统“研究生三助管理”申请岗位,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由用工单位负责面试及聘任;
3、用工单位登录OA系统“研究生三助管理”审核应聘研究生信息并组织面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4、用工单位应在助管岗位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完成聘任工作,并在系统中提交聘用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
5、用工单位与受聘研究生签订《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聘用协议书》,明确研究生承担助管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岗位要求及津贴待遇等。协议书一式三份,由用工单位、受聘研究生和研究生工作部各存一份;
6、研究生助管岗位聘期为一年。用工单位应严格做好研究生助管的管理、考核工作。
四、时间安排
1、9月4日前,用工单位将2020-2021学年《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计划》(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于9月16日前发布聘任通知,在全校公布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要求;
2、9月16日至22日,研究生登录OA系统填报申请信息;
3、9月23日至9月29日,用工单位对应聘研究生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4、9月30日前,用工单位与受聘研究生签订《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聘用协议书》(附件2)。
联系人:王梦璐 联系电话:025-84395196
办公地址:行政北楼D402室
电子邮箱:wml@njau.edu.cn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计划
2、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聘用协议书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