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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社团”及“社团之星”的通知

发布人:杨海峰     发布日期: 2017-06-20     浏览次数:

全校研究生:

为更好地发挥研究生社团在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对社团科学、高效、有序地管理,提高社团活动质量,培养社团竞争意识,营造良好的社团发展,特开展研究生“优秀社团”及“社团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对象:

研究生摄影协会、英语协会、跑步协会、电子竞技协会、志愿者协会、舞蹈协会、书法协会、网球协会、乒乓球协会、羽毛球协会

二、评比内容:

1.优秀社团:在10个社团中评选出四个优秀社团。

2.社团之星:每个社团推选出3名候选人,从中产生15名“社团之星”。

六、评比形式及时间:

1.优秀社团:评选“优秀社团”以PPT汇报的形式,各个社团代表进行本学年的工作汇报,由评委根据评分细则进行打分,评比时间定于2017年6月20日19:00。

2.社团之星:每个社团推选出3名候选人,填写申请材料,评委以材料为参考进行打分,评选时间定于2017年6月20日20:00。

七、评分细则:

第一条 考核周期为一年,在研究生会所有经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均按此制度进行考评。

第二条 内容分别为:招新工作、社团组织管理、社团活动、宣传管理、财务管理。满分为100分。

第三条 社团依据本办法各项细则,递交详细申报材料,如社团学期工作、活动总结。(可附照片)

第四条 社团工作监督小组根据本办法对每个社团进行考核评分。

第五条 社团联合中心将考评结果上报研究生会审核。

第六条 社团活动部分考核项目(60分)

1、每学期按照计划进行社团活动,维持社团正常运行,保证社团成员的积极性。(30分)

2、每学期完成校级活动一次或更多且效果良好。(30分)

第七条 财务管理工作部分考核项目(10分)

1、财务管理(10分)注:不接受监督、检查,该项为0分

第八条 附加项(30分)

1、社团活动在校内报纸、广播站有报道(5分)注:必须附证明材料

2、社团活动在校外报纸、广播电视有报道(10分)注:必须附证明材料

3、社团积极参加研究生会组织的活动,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中心履行工作职责(一般是公开征集性的活动:如协助举办社团文化艺术节活动、参加院园文化艺术节或科技学术节)。(15分)

七、评定方法:

由南京农业大学社团联合中心派出的社团工作监督小组对各个社团常规活动以及大小型活动进行监督并对每一次活动进行书面总结。

研究生会根据评分准则对各个社团活动进行质量评估,并确定“优秀社团”及“社团之星”,予以奖励并进行表彰。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会

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