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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31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为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表彰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毕业研究生,学校决定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6年能毕业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主要包含2021级五年制直博生、2022级四年制博士研究生、2023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2024级两年制硕士研究生等。

二、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各党团组织及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具有强烈的法制观念,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3、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突出;

4、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5、在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级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团干(团员)等荣誉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苏北地区基层单位等就业的研究生;

7、所在宿舍获得过校级文明宿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8、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填报相关材料,具体操作如下:学生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奖学金申请”应用。打开后在申请的奖项中点击“申请”,打开“申请填写表”,根据提示进行填报,填写完后在左下角点击“提交”按钮;

2、学院评选。各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分配指标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材料递交。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415日前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名单》(附件2)纸质版经学院盖章后报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蔡薇,办公电话:025-84395050,办公地址:滨江校区行政楼B310室;

4、学校审定。研究生工作部完成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发文表彰。

四、名额分配

(按2026届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2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详见下表。

各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博士毕业生人数

优秀博士毕业生名额

硕士毕业生人数

优秀硕士毕业生名额

农学院

84

17

211

42

植保院

73

15

260

52

资环院

75

15

255

51

园艺院

67

13

354

71

动科院

44

9

166

33

经管院

31

6

125

25

动医院

82

16

238

48

食品院

34

7

201

40

公管院

32

6

88

18

人文院

10

2

104

21

理学院

8

2

60

12

工学院

14

3

78

16

渔业院

6

1

62

12

信管院

10

2

60

12

外语院

0

0

38

8

生科院

43

9

145

29

马院

0

0

19

4

金融院

10

2

165

33

智慧农业学院

20

4

115

23

草业学院

6

1

49

10

密西根学院

0

0

15

3

前沿院

12

2

10

2

合计

661

132

2818

565

五、其他要求

1、严格标准、宁缺毋滥。以本次评优工作为契机,通过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树立一批品德优秀、素质出众、全面发展的研究生典型,展现学校育人实效和鲜明育人导向。评审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2、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获得者如毕业前有违法违纪、品行不端、学术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或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不能在2026年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依程序取消其荣誉称号。



附件:1.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名单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农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3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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