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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 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农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12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激励优秀、鼓励创新,不断提高本科生、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与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协议和《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农垦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农垦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励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基本学制内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院包括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智慧农业学院。

二、参评条件

1、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记录。参评年度内,硕士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85分,博士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75分;本科生综合测评为A等,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班级前20%(含20%)。

3、有意愿从事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业务领域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提出创新性研究项目。

4、有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实习实训经历、参加过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课题研究者优先。

5、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三、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

1、学院推荐名额:每个学院推荐博士生不超过2人,差额评审10人;推荐硕士生不超过3人,差额评审20人;推荐本科生一等奖、二等奖不超过6人,其中一等奖差额评审20人,二等奖差额评审30人。

2、获奖名额:博士生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硕士生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20人,奖励金额每人8000元;本科生一等奖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20人,奖励金额每人6000元;本科生二等奖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30人,奖励金额每人4000元。

3江苏农垦奖学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奖励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评选流程

1、学院初评: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农垦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开展初评确定推荐人选;学院将《2025年度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农垦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和推荐人选附件材料一并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与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江苏农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差额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3、公示:学校对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4、表彰: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备案无异议后,学校召开颁奖大会,邀请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领导参加颁奖,为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发放奖金。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开展江苏农垦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江苏农垦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学生。

2江苏农垦奖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在评选、发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请各学院、各单位在1027日前进行材料报送。报送地点如下:

1)研究生评审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汇总表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滨江校区行政楼B310室,电子版报送邮箱:caiwei@njau.edu.cn

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25-84395050

2)本科生评审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汇总表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滨江校区行政楼B336室,电子版报送邮箱:shaochunyan@njau.edu.cn

联系人:邵老师(电话,025-84393605


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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