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及要求
已经被南京农业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校规定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的,只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遵守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并承诺正确使用贷款并按期还款者,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需要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请在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下载专区”(网址:http://graschgzb.njau.edu.cn/xzzq.htm)自行下载打印。
二、申请金额及期限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优先支付学费、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可达22年。
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贷款本金和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或者逐月偿还。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根据本人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执行。
三、办理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自行选择其中一种,不能同时办理两种。
1.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可由研究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到当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属于教育局)咨询办理,个别地区直接到当地的金融机构办理。办理完成后,在新生开学报到时,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请在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号和姓名)或其他相关证明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研究生入学后办理。具体办理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