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毕业生文明离校和宿舍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林桂娟    发布日期: 2017-06-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2017级研究生新生正常入住研究生公寓,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公寓管理暂行规定》,结合2017级研究生招生情况,学校对研究生公寓进行必要调整,现就毕业生离校和宿舍调整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正常毕业研究生

正常毕业研究生于6月25日之前办理完毕业生离校退房手续,个人行李全部搬出研究生公寓,房间交付后勤维修或保洁。

二、延期毕业研究生

1、2017届延期毕业的博士生,如需要安排住宿,需填写《延期博士生住宿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批准后,将表格交到所在楼宇管理员处,6月15日前未提交表格的博士生不安排住宿,安排延期住宿的博士生于6月30日前搬入指定宿舍。

收费标准按现行的研究生住宿标准收取,住宿不满半年按半年缴费,超过半年按全年缴费。

2、由于学校宿舍资源紧缺,延期已超过一年的2016届博士生于2016年6月25日前搬出宿舍,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3、所有延期毕业硕士生学校均不安排住宿。

四、联合培养的2016级研究生

与江苏省农科院、无锡渔业学院、浙江省农科院等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完成课程教学环节,于7月5日前搬至相应单位。

五、2017级本硕连读生、2015级硕士转博生、2014级硕士转博生、2014级学硕、2015级专硕考取本校博士生

提前进入研究生课程学习的2017级本硕连读生,学院负责通知相关研究生于6月20日前到北苑三舍研究生宿舍管理办公室登记,统一安排住宿;2015级硕士转博生在原宿舍不动,2014级硕士转博生、2014级学硕、2015级专硕考取本校博士生6月30日前搬入指定宿舍。

七、零星空床位的整合

为了提高宿舍利用率,少数宿舍有零星空床位,将进行必要调整,学院要做好相关研究生思想工作,服从楼幢管理员老师统一安排。

八、其他注意事项

1.2017届本科毕业生经免试推荐或考取研究生,于9月份新生报到时方可入住研究生宿舍。

2.宿舍调整期间不在学校而宿舍又需要调整的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联系该生,该生如不能返校,必须委托其他同学协助做好宿舍调整,保管好贵重物品,防止暑期宿舍保洁与维修中丢失。

3.宿舍电费退费。学校电费按房间为单位结算,如房间均为毕业生,内部协商好委托一名同学持宿舍所有成员签名的《宿舍成员电费退款协商证明》(研工部网站下载)和离校存查表去动力科办理退费手续;如不完全是毕业生宿舍,则内部协商解决电费余额问题,动力科不办理相关退费手续。

 

各学院要加强毕业研究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教育管理工作,毕业研究生能否按时离校,事关研究生宿舍调整和维修工作能否顺利完成,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研究生宿舍调整和毕业研究生按时离校工作,宿舍调整涉及到人数较多,如有疑问,请直接到研究生宿舍管理办公室或电话咨询(025-84398685)。

 

   附  件:《跨楼幢调整研究生名单》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部)

二O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