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实施办法》(校研发〔2021〕191号)文件精神,学校对党政服务机构、学院、直属单位的设岗计划进行审核,确定2022-2023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162个(详见附件1)。现面向全校研究生开展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中非在职人员);
2、学业成绩较好,各类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4、工作踏实认真,能力突出,有责任感和进取心,并符合岗位所需其他特定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其他要求
1、所有研究生同一学期内助管和助教岗位不可兼报;
2、研究生申请助管岗位,应当不影响学业,并在充分了解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的基础上,经导师同意后,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
3、研究生被聘用后,用人单位与受聘研究生签订一式三份《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聘用协议书》(附件3),明确研究生承担助管岗位的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工作量以及津贴等;
4、研究生担任助管期间有下列情形的,将予以解聘:
(1)学业受到较大影响;
(2)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
(3)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因个人过失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
(4)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
5、研究生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助管工作的,应提前1周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三、津贴标准与发放
研究生助管每月基本工作量不少于20小时,津贴标准为400元/月(其中,学校支付300元/月,用人单位支付100元/月)。如承担助管工作量不满足基本要求的,助管津贴按照实际承担的助管工作量折算;如超出基本工作量较多,用人单位可适当上浮配套发放岗位津贴。
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按月发放,每学期不超过5个月。每月月底,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助管当月工作考核情况,统一制作岗位津贴发放清单,向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发放岗位津贴。考核不合格者将会酌情扣减或取消津贴。
四、报名方式
拟申报助管岗位的研究生查看《南京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于9月16日前与设岗单位联系。
9月26日前,设岗单位将对应聘研究生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与受聘研究生签订一式三份《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聘用协议书》。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一览表
2、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
3、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聘用协议书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