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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梦璐    发布日期: 2019-07-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和《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发〔2014〕234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日制研究生中招聘一定数量的研究生担任助管,现将做好助管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学校根据管理工作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管理助理岗位。研究生助管岗位包括机关、部门和学院的管理助理。

2、设置管理助理岗位的机关部门和学院要承担部分(100元/月、生)助管岗位津贴。因学校对研究生助管专项预算经费实行限额,鼓励各用人单位自筹经费设立助管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南京农业大学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研究生)。

2、应聘助管岗位的研究生须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结合作精神,责任心强;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备受聘岗位的业务能力;身心健康。对于考试不及格或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取消当年的应聘资格。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4、每个研究生只能申请或应聘一个助管岗位;已经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不得再申请助管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各用人单位于2019年7月15日前集中申报2019-2020学年度助管岗位设置计划,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助管岗位设置计划及岗位要求。

2、助管岗位申请工作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内启动。应聘研究生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提交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对应聘研究生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4、各设岗单位应在助管岗位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完成选聘工作,将选聘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并在部门网站公示。

5、用人单位与受聘研究生签订《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聘用协议书》,明确研究生承担助管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岗位要求及津贴待遇等。协议书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受聘研究生和研究生工作部各存一份。

6、研究生助管岗位聘期为一学年。各用人单位要按要求做好研究生助管的管理、考核工作。

四、时间安排

1、7月15日前,各学院、各部门提交本单位2019-2020学年助管岗位设置申报计划,将《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wml@njau.edu.cn。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于9月5日在全校公布助管岗位设置计划及岗位要求。

2、9月5日至9月10日,应聘研究生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提交用人单位。

3、9月11日至9月16日,用人单位对应聘研究生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4、9月20日前,各学院、各单位完成选聘工作并将《南京农业大学已聘助管岗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稿至: wml@njau.edu.cn。

5、9月30日前,用人单位与受聘研究生签订《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聘用协议书》(附件4)。协议书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受聘研究生和研究生工作部各存一份。

 

附件: 1.《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报表》

2.《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

3.《南京农业大学已聘助管岗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4.《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聘用协议书》

     

                     南京农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7月13日